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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告管理服务指南
一、登记程序
1、综合性广告公司:必须是专业广告公司,并在企业名称中冠有广告的行业名称,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,拥有足够的办公用房和相应的设备,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。
2、设计制作型广告企业:拥有足够的厂房及办公用房。具有相应的设备设施,注册资本不少于20万元,有相应的广告专业人员和制作人员。
3、大众媒介单位:有直接发布广告的媒介,其中报纸杂志应有正式刊号,有相应的专职广告业务人员,有相应的办公用房。
4、从事广告业务的个体户:户主应当取得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证书,具有与其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学历,应当接受广告法律培训,注册资本不少于5万元,有相应的经营场所,有与其广告经营范围相应的设备、器材。
二、收费项目及标准
1、广告经营者的注册登记费:国家级200元,省级150元,地市级100元,县级50元。
2、临时性广告登记费每次50元。
3、广告经营者变更登记费20元。
4、广告经营者年度检查费20元。
5、广告审查费按经营额1.5%收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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